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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十三章 再识君

    “好嘞!”店家老板的应答声还是那么熟悉,他显然没有认出这曾白吃不付账的俩人,不然可不会仍如此热络。

晏明华渐渐从惊讶中回复过来,应觉坐下,两人相视一笑,分明第二次见面,却毫无生疏之感,与当初丝毫无差的年轻公子脸上挂起以往的温和笑容,道,“真巧啊,我也是第二次来此地。”说着,他打量了下应觉,“怎的不仅不寒酸,还混上护卫了?”

“哈,士别三日。”应觉长笑一声,咬了口饼,一脸满足,“这次可是我家里老头子同意我加入商队护卫出来见见世面,不用再偷偷摸摸了。”

“你这三脚猫功夫还当护卫,怕都是别人保护你吧。”晏明华调笑道。

“保护我?”应觉斜着眼看向晏明华,比了个手势,“如果上回我真想抓你,不出十息就已逮着你揍了一顿。”

晏明华也以同样的眼神看回去,“若我真想跑,你连我的背影都见不到。”

“无须跟你逞口舌,这身衣服自然能证明我的实力。”应觉抖了抖衣衫,昂头道,“看见没,多潇洒。”

“哟,那我还真得刮目看你了。”晏明华口中啧啧,伸手捏了捏应觉身上护卫制服的面料,应觉轻轻打开他的手,一脸嫌弃的表情,晏明华不以为忤,他上下细看了一番,衷声赞道,“真不错,不愧是我设计的。”

空气凝滞,片刻后,应觉缓缓开口,语气犹疑:“你...是裁缝?”

“不,我是老板。”晏明华伸手指向桌面,“哎哎,你把下巴收起来。”

应觉抬手把嘴合上,叹了口气,有气无力地一抱拳,“没想到在这偏僻小县认识的便宜朋友果真是位富家公子,失敬失敬。”

“我还没说完呢。”晏明华一咧嘴,笑道,“是老板,的朋友。”

“人以群分。”应觉只阴阳怪气地回了四个字。

“照这么说,你以后也会有出息的。”晏明华笑了几声,转身喊道:“老板,结账!”

“一共十文钱!”

晏明华掏出个小荷包,数了二十枚铜板摆在桌上,店家老板快步过来,扫了眼,道:“客官,您这是?”

“是这样的老板。”晏明华笑道,“昨日我们在这吃早饭,你太忙所以忘了收钱,今儿个我们再补上,如何?”

“没问题没问题,没想到您还记着。”店家老板闻言顿作恍然状,一脸喜色把铜板都收了起来,待他走开,晏明华再道,“上回没请成,这回重来过。”

“那可真是大气啊,几文钱欠了几年,终于还上了。”应觉斜着眼,语气不阴不阳,一副欠揍的表情。

晏明华呵呵一笑,“你再这么鬼里鬼气,信不信我让离平商会踢你出去。”

“不信。”应觉面作实诚道,“不过我还是真诚感谢您一掷二十文的慷慨。”

“您老怕是忘了白吃白住我三个月吧?”晏明华干笑道。

“三个月?”应觉顿时瞪大了眼,“你还好意思说?”

还记得在这位阔气的大家公子银钱加持下,应觉也换上了一身潇洒衣衫,二人鲜衣怒马,意气风发。

然而这意气风发,只持续了一个月。

二人游历离州,虽未去州城,但阳崇县周遭的城县都借快马之力逛了个遍,一路阅览风土人情,一日,二人驱马来到了一方山明水秀的小县城,此地已近离州西部边界,再往西,便是被中原人称为“西漠”的他国疆域,虽说边境不禁止商人通过,但他俩并无此打算。

二人每到一个县城,第一个去的地方必是集市,应觉不知晏明华为何如此偏爱这个地方,但去就去吧,应觉也没什么意见。清晨集市最是热闹,如晏明华这般人,不会错过任何做买卖的场所,当时他正想搜集一下消息,考虑要不要在这儿开分会,两人在人潮汹涌的早集逛了一圈,回客栈时,却发现了一个惨痛的事实。

“我钱袋子呢?!”晏明华大惊失色。

这儿可不比阳崇县,没盘缠了可以去找离平商会借,人生地不熟的,身无银钱便如上战场无刀甲——找死啊。

应觉得知后,脸色变了又变,仿佛看到了自己的那身乞丐装。

两人寻找一番,得出结论:是被贼给掏了。他们急急忙忙回到客栈,庆幸的是,二人的马栓在了客栈马厩中,没有丢失,不然可能真得徒步跋涉回阳崇了。

二人把罗衫华服都当了,换成马吃的草料,开始返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