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
搜索繁体

第二章 前任

    地王大厦三楼一家名为卡鹿的服装专卖店里,萧月跟在凌风后面,看着他挑衣服,时不时还瞪他几眼,因为他拿的衣服最便宜的都是两千块,有钱就是任性,幸亏只是陪选而不是帮付钱,三个月工资还不够他买套衣服呢。

    “这套怎么样?”凌风拿起一套蓝色西装转头问萧月。

    “太艳。”

    “这套呢?”

    “太土。”

    “这套?”

    “太俗。”

    “呵!你专心一点行吗?要是我真生病住了院,你还得负责陪我一起住院。”凌风无奈的摇了摇头,这丫头真有让他抓狂的本事。

    “谁要陪你这种人一起住院,我又没有生病,再说了,我们不熟…”萧月拿起一套黑色西装递给他。“喏,黑色酷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哦,那我去换。”凌风不太喜欢黑色,可以说他没有穿过黑色衣服,他就是比较喜欢艳一点的衣服,但听到她说酷,那么他就勉为其难换一下吧,看看到底她说的酷是什么样的概念。

    “哟,是小月啊,怎么你也有钱来这里买衣服了?估计你拿几个月工资也买不起吧?”

    萧月看着走进来的杜威,眉头一皱,真是冤家路窄,特别是听到他话里的讽刺时,心里的火更大了,当初他就是勾搭上了个富婆后,跟她分手的,他自己还不是一个穷光蛋,凭什么说她,自己穷关他屁事啊。

    当初分手时,他可会装了,说什么配不上自己呀,说他穷不想拖累自己呀,反正能演的苦情戏码他都演足了,害得自己哭得稀里哗啦的。

    那时真心的以为他是为自己好,谁知,在分手一个月后,就收到消息说他结婚了,还是入赘的,对方是个上了年纪的富婆,后来自己又哭了一回,原来他真正分手的原因是这个,自己还傻傻的认为他是太爱自己而选择分的手,真是可笑至极。

    “买不起又怎么样?买得起又怎么样?要你管了吗?凭什么管?又有什么资格管?”萧月瞪着他,语气也加重了,当初自己是瞎了眼才会喜欢这种见钱眼开的人。

    “哼!你这种女人永远没有人会喜欢,没钱还学人家穿名牌,穿得起吗?”杜威笑得更得意了,虽说自己的老婆年纪大了一点,但有钱呀,他娶了她之后至少日子过得舒坦了。

    这时,凌风从试衣间走了出来,他们的谈话他可是全听到了,这男人真是一个王八蛋。

    “老婆,你的眼光真好,我穿起来真是酷弊了,就买这套了,我也帮你挑几套吧,都和你说过很多遍了,不用给我省钱,你老公我除了你以外就属钱最多。”凌风搂住萧月就给她的额头送上了一吻。

    “咦!这位先生穿的是卡鹿的前年的款式了吧,都过时了呢。”凌风搂着萧月走过杜威身边时,特意说了这番话,就冲他欺负女人这一点,他就看不惯。

    “老公你很坏呀,知道是过时的旧款,也别说出来嘛,多伤人呀。”萧月也跟着附和道,她本来不想这样说的,更何况还叫这人做老公,但有机会损她前男友一次,又怎么能放过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