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
搜索繁体

第5章 第五章

    听说他是一只很健康的狼犬,出生一个月后,他便能在山间玩耍嬉闹了,那时三界还没有掀起战乱,天池山上会时不时来两个前来游玩的仙人。

    幼年时期的他很羡慕那些白衣飘飘能御物飞行的仙人,就连他们施出来的法术都是华丽好看的,于是他便有了想要修炼成仙的念头。

    父亲却认为他这样很没出息,训斥他说:“那些华而不实的术法没什么好的,犬类要么修成人形成为犬妖,要么去到人族被他们驯化,一生跟随主人,直到死去。然而,像你这种一心想要成仙的犬是最失败的。”

    可他却不像父亲那样想,他喜欢白衣飘飘的仙人,喜欢那些华而不实的术法。

    后来,他的父母没有选择去到人族接受驯化,他们选择修炼成妖,跟随妖帝。而他也选择了不被人族驯化,但不同于父母的是,他想要修炼成仙。

    他的父亲对于他的选择很生气,他的母亲却反应平平,语重心长地对他说:“母亲尊重你的选择,只是我们以后就要分离了,自古仙界和妖界就是不能和平相处的。

    在他两百岁的时候,妖族征兵,父母毅然前往,留他自己独自在天池山修行。

    柳絮看着阿赐虚无缥缈地空洞眼神,忍不住开口喊他:“喂,犬妖,你发什么愣呢?为何不回答我的问题?”

    阿赐从回忆中回过神来,又重新仰躺在岩石上,晃着二郎腿说:“没什么,像你这种刚修炼成人的树精是不会懂我们这种拥有无数回忆的妖的。”

    柳絮看着他嘚瑟的样子,嘴角抽搐,忍不住瞪了他一眼。她在还未修炼成人时就已经有记忆了,他怎么能说她不懂呢?

    “你瞪我做什么?小心我把你的眼睛也施了术法。”阿赐别扭地侧身背对着柳絮,闭目养神。

    柳絮咬牙半天,再次锲而不舍地追问:“你为什么选择做妖?”

    阿赐睁开眼睛,依旧背对着柳絮,却突然有了想要诉说的念头。

    “其实,我最初是想要飞升成仙的。在我一千两百岁的时候终于修炼成了人形,没办法我天生没出息,苦苦挣扎了一千多年才得以幻化为人。我很满意自己的外形,翩翩书生,白衣着身,是我幻想中的仙人模样……”

    阿赐独自在父母留给他的洞府中又修炼了五百年,终于迎来了自己飞升的天雷。

    当第一道天雷劈下的时候,他在心底感叹修仙的不易,因为劈在身上实在是太疼了,难怪父母宁愿做妖也不成仙,那种噬骨的疼痛不亚于剥皮抽筋。

    或许是他天资不够,这第一次历劫飞升失败了,他被天雷劈回了原形,身体焦黑地躺在天池山的山脚下,然后被一个路过的商人捡起扔在了货车上带到了永宁县。

    商人变卖了所有货物后才发现角落里焦黑一片的他,商人本想把他扔了的,可手都举起来了,最后还是忍住了,拎起他走进商铺。

    商铺的老板也是个有眼无珠的,把商人轰出店铺,还骂商人神经病。

    商人或许也觉得这已经焦黑的皮毛没什么用处了,于是在走出永宁县的时候,把他扔在了郊外。

    一连七日,他全身都毫无力气,如同死尸一般躺在郊外的草丛里任由风吹日晒,在他快变成烤犬干的时候,老天终于开了眼,降下大雨。

    他仰躺在草丛里张嘴痛快地喝着雨水,感觉自己终于活了过来。

    约莫四个时辰后,大雨停歇,一个年约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路过,看见还尚有呼吸的他,便弯腰抱起他,一路向永宁县走去。

    小姑娘的家很破旧,三间茅草屋,还有一个脾气很坏的母亲。

    小姑娘的母亲似乎很不喜欢他,粗暴地扯着他的后腿,把他扔到了院外。小姑娘紧接着就跑了出去,重新抱起他,回到院子里哭着恳求母亲留下他。

    他记得自己被小姑娘的母亲拖着后腿扔出了院子十一次,最后才终于烦躁地同意小姑娘留下他。

    他在小姑娘的悉心照料下渐渐恢复,焦黑的皮毛也逐一褪去,重新长出亮泽的皮毛,只是刚渡劫失败后的他还无法恢复人身。

    小姑娘抚摸着他的头顶给他取名叫“阿赐”,说他是上天赐给她的朋友。还告诉他自己的名字,他觉得“萱娘”这个名字很好听,很配她清婉的外表。

    有那么一刻他觉得母亲说的很对,人族和犬确实是朋友。

    三个月后,他已经差不多都恢复了,他知道离别的时刻到了,于是他在一个灰蒙蒙的早晨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萱娘的家。

    萱娘清晨起来,第一件事情就是找他,时近中午,只见小姑娘一路哭着寻到了郊外,边哭边喊着“阿赐”。

    他躲在一颗大树后面静静地看着哭花了脸的萱娘,似是看的久了他的眼睛累了,竟然也和她一样,留下一滴泪来。

    萱娘突然一步步走向大树,他以为她发现了自己,然而她只是走到树下乘凉的。或许是哭的久了,她小小的身子还不停地抽搐着。

    萱娘背对着他坐着,喃喃自语地说:“阿赐,是不是我娘又赶你走了?从小我家里就穷,所以村里的孩子都很少和我一起玩,如今你来了,我以为我就有朋友了,可是为什么你又走了?”

    听说人族生命是很短暂的,他都已经修炼一千七百年了,不应该还在乎这几十年的陪伴。所以,他起身走到萱娘身旁,伸头过去蹭了蹭她的胳膊。

    小萱娘扭头看到他便破涕而笑,鼻子里吐出一个泡泡,吓得他直接跳了起来。

    转眼间四年过去了,小姑娘也长成了娉婷少女,少女也到了情窦初开的时候。

    他还记得那天晚上她抱着他坐在院子里看月亮,她羞涩地对他说:“阿赐,我有喜欢的人了,我明天带你去见他可好?”

    做为如今只是家犬的他无法开口回答,只能安静地依偎在她身边,任由她抚摸自己的头。

    翌日一早,他便被萱娘带着去见了情郎,那个人族男子看起来还算优秀,外表清逸,身材挺拔,着衣打扮看起来应该是个读书人,他一直觉得书生是人族里最好的一种,于是欢欢喜喜地围着人族男子转了几圈,以此表示自己同意两人的恋情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