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
搜索繁体

第六章黄金史话(二)

    挂了电话,史密兹取出手帕,擦着前额:“这时候电话来打扰我们的谈话,真是抱歉。不知为什么,现在运动项目差不多变成我们银行的人最关心的事了,简直快赶上福利了。这不,最近我担任了银行女子曲棍球队的教练,并不得不花很多时间为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做准备。”

    “好,”史密兹举起一只手,在空中挥了挥,似乎是想把那些烦人的事甩开,“让我们现在来谈谈黄金走私的问题吧。呃,首先请允许我谈一下和英镑地区,这可是一个重要的问题。邦德先生,英格兰银行总共雇用了三千名职员,而在兑换控制部门工作的雇员就达一千人。而在这部分人中,至少有一半——包括我的工作小组——在从事控制黄金非法流向的工作,即控制黄金走私或逃避兑换管制条例的非法行为。”

    “确实是一个庞大的机构。”邦德说,同时拿它与情报局的人数作比较——情报局的人总共约有两千。“如果您不介意,讲个走私的案例听听可以吗?要不就举黄金走私的案例吧?当然,对这些相关法案我还不甚了解。”

    “可以。”史密兹的声音忽然显得轻松而略显疲惫。邦德感觉出,这是为国家为政府作牛作马的人说话时会不自觉地流露出的状态,这样的口吻也是司法部门的专家们爱操持的口吻——这样的姿态表明他的权威身份以及对该部门的情况已了如指掌,甚至对其余相关方面的事情也足以作不太离谱的揣测。邦德对这种派头再熟悉不过了,这是高级文官所惯有的派头。不管怎么说,虽然邦德对先生那令人昏昏欲睡的讲述早已厌烦,但他还是开始喜欢这个家伙了。

    “好的,让我假定你口袋里有一根金条,其大小、形状相当于两包香烟,大约5.25磅重吧。姑且不管其来历如何——也许是偷来的,或是继承来的,或是通过其他渠道得来的。这根金条的成色是24k,也就是说,是纯金的。那么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你必须把它出售给英格兰银行,价格也是法定的,每盎司12英镑。那么,这根金条就值一千镑左右。

    “不过呢,你又十分贪财好利。你碰巧有个要到印度去的朋友,或者,你跟一个飞机驾驶员或轮船乘务员有交情,他们将要启程到那个东方国家去。如果你想将这块黄金处理掉,所需要做的事情便是把这根金条切成薄片或小块——当然,这种技术活你很容易就能找人干。接着,你可以把这些小薄片缝进一条布带里,然后交给你的朋友,请他系在身上,并答应给一百镑酬谢他。

    “你的朋友的目的地是孟买,然后他可以到市场上找一个兑换商。这个兑换商可能会按照印度的牌价出1700英镑来收购你那条5镑多重的金条。您看,您一下就赚了700镑。”

    “还没完,”史密兹说着又开始显得兴奋了,拿着烟斗挥了一下,“要知道,那只是百分之七十的利润。要是在‘二战’刚结束的时候,你完全有可能获得三倍的利润。一年你只要干上六、七桩这种暗度陈仓的生意,那么你就可以坐享其成了,哪里还用得着工作?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印度金价会这么高?”邦德对于这个倒无所谓,但他怕m会追问他。

    “具体原因一时难以说清,总之印度这个国家缺黄金。不仅如此,由于宗教及生活习惯的关系,该国的珠宝业所需要的黄金比其他任何国家都要多。”

    “那在实际操作中,这种走私活动的规模有多大?”

    “非常大。这么说吧,仅在1955年,印度情报局和海关没收的黄金就达43000盎司。据我估计,这个数字也许只有实际走私数额的百分之一——黄金从很多途径流入这个国家。最新的方式就是从澳门空运入境,然后再用降落伞把它交给一个接收小组,每次空投一吨。讽刺的是,这个作案‘灵感’来自我们在‘二战’时的做法——那时我们不是把救援物资空投给纳粹占领区的那些抵抗组织吗?”

    “我明白了。除了印度,还有没有别的国家,走私黄金能带来很大的利润呢?”

    “其实,在大多数国家都可以捞到一点利润,比如瑞士。不过,到那儿去赚点蝇头小利是没有多大意思的,印度是再理想不过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“好了。”邦德说,“我想我了解得差不多了。现在,请谈一下您的问题吧。”他靠到椅背上,点燃了一支香烟。不知为什么,现在他很想听听这位对金手指有多了解。

    这时,史密兹的眼眸里闪现出严厉的神色,同时又显得有些闪烁不定,他说道:“早在1937年,有个人来到了。他来自波罗的海沿岸的拉脱维亚,是个难民,名叫奥利克戈德芬格,就是我们这位金手指先生。那时他大概只有20岁,脑瓜子非常灵。由于他当时就已经猜测到很快俄国人就会并吞他的祖国,便干脆逃到了。据说他家是祖传的金匠,他父亲和祖父曾经为法贝热炼过黄金呢。